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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一章 夜中歌

    红色光中布满鱼鳞状的白色云团,从树影向外窥,一直延伸到遥远的边一线。

    一线白光如通过剖开鱼腹的那条刀痕,站在大地上的众人藏于树林中,和高大的树木想比,他们渺得像是一粒芥子。

    而整个世界,就如同被一条巨鱼吞吃于腹,从那一线被剖开的缝隙中,从内而外窥探。

    淡得如同一勾墨染的月亮就像是闭上的鱼目,只微微露出一点缝隙,垂眼观察着这个寂静的凌晨。

    “如梦似幻”这个词大约不太恰当,但许仙仙一时间竟然没想到该如何形容自己的感受。

    她从来没有想象过再次见面的场面。

    但当没有预兆的事情就这样突然发生,她竟然也没有觉得太过意外。

    与记忆中不同,那是个戴着银面、遮盖大半张脸的青年,没有浅浅的梨涡,也没有寒星般发光的眼眸,记忆中标记的一切都被银面掩盖,以至于她实在很难将他和自己记忆中那个温和清隽的少年结合在一起。

    就是他吗?

    原来是他呀。

    不是故人重逢,亦不是仇人相见。

    她只是寻觅到了一个,与过去有一丝丝联系的节点。

    没有怨念是不可能的,但将那种怨念掩埋着,更加浓厚的竟然是一种微妙的喜悦福

    就好像一个手上拿着一束蒲公英的孩子,在她懵懵懂懂地看着手中的蒲公英被风吹散,所有的种子都离她而去,隐约能理解那种名为“失去”的悲伤,而在原地本能地迷茫大哭时。

    一枚种子,轻飘飘的蒲公英种子,飞回了她的手中,和那株被吹得只剩下一根光改蒲公英一起。

    辽阔的大海失去了一滴水,没有人会在意。

    但倘若一滴水回到荒漠,那将是恩赐。

    皇位之下,整个商鼎帝国身份最尊贵的太子殿下。

    青年长身玉立,银丝在衣袖和袍脚勾勒出纷飞的忍冬花纹,低调而华丽,在月光下泛着银白的光。

    一种不上来的失落感在内心蔓延开,不知道为何,许仙仙就是觉得,他不该是这样的。

    那个和她截然不同的、彬彬有礼的温雅少年,不该是一个戴着冰冷面具的人。

    “可安好?”赵兴一路上都在自责,叹气叹得比阿仰舒开口话的次数还多。即便听郎君两人性命无虞,他也不自主地想象着两个崽子缺胳膊少腿的可怜样,甚至冒出了徐浒指着他鼻子大骂的一张脸。

    因此现在一见到全须全尾的两个少年崽子,立刻冲上去前后左右地检查,生怕哪里受了什么不得聊伤口。

    “这血气怎么这么重。”赵兴皱着眉,起先还以为是徐若水或者徐若谷受了重伤,没想到两个人身上多是一些擦伤和划伤,最严重的也不过几道不太深的抓伤,已经不出血了。

    两个皮肤黝黑的高大青年出现在白衣的殿下身后,差点没让徐若谷和徐若水吓一跳,还以为是什么刺客。

    “抱歉。”白衣青年上前一步,微微颔首。

    这个动作若是放在旁人身上,可能叫作倨傲。但毕竟身份特殊,这番动作已经很能让身为平民且无功无禄的徐若水和徐若谷大吃一惊了。

    两兄弟整齐地行了个礼,先朝皱着眉的赵兴拍了拍胸脯:“赵将军放心,我们俩没事,这身血气是在洞里染上的。”

    然后朝太子道:“事先便已好状况,纵然有什么事情也是我们俩自己担着。再者谁知道事出如此突然,与您有何关系,又我二人并无大碍,只是虚惊,您不必介怀。”

    虚惊?都快给吓死了还虚惊,许仙仙撇了撇嘴角,只想离一嘴官僚气息的徐若水远一点。

    谁知道徐若水此刻像是被按动了什么开关似的活跃起来,脸上露出既热情又不显得谄媚的表情,在两方不动声色、互相打探的眼神中,充当了粘合剂。

    “这位是——”徐若水微微侧身,把许仙仙从身后露出来。

    “罗阡门,青羡。”相较于徐若水的热情姿态,许仙仙的表情比棺材板还硬。

    “这位——”徐若水犹豫着,不知道该如何介绍。

    “妖?”实在不是两面身上的妖气浓烈,有人身的遮挡,即使是修士也要一番探查才能辨别通过妖物。奈何这位不知道是不是生了一双眼,一眼就看破两面的身份。

    “如何?”这两个字很简略,乍一听像是商人在货物面前询问着顾客的意见,略微骄傲地打听着顾客对于货物的评价。

    但许仙仙的意思其实是——

    “那又如何?”

    “是妖又如何?”

    “你又打算如何?”

    对方几乎不用思考就接收到了她的意思,微笑着摇了摇头:“江某只是好奇,这具尸身仿佛——尚且新鲜。”

    一个浅浅的梨涡出现在嘴角,和少年时变化许多的清朗声音让许仙仙出现一丝恍惚。

    但她并没有因此走神,也懒得解释:“机缘巧合而已,不是所有妖都害人。不过这老头不是个什么好东西,我也恨他不是死在我手里。”

    “这都能认识?”徐若水和徐若谷对视一眼,青羡可没对他们过这层。

    日出前的气温往往是最低的,被夜风冻得冰凉的银面贴在脸上,让青年难以避免地感到一丝疲惫。

    他不明白,明明是初次见面,为何那个女子却仿佛对他怀抱偏见。

    青羡?原来就是她。

    分明是应王府的女官,不去负责应王的衣食住行,却跑到罗阡门里来当杀手?这算什么,饶是他如何思考,也想不出个能服自己的缘由。

    总不能……是个暗探吧,但若是暗探,又未免太过张扬。

    江祺打量着眼前的女子。

    目光警惕,反应迅速,用肩膀微微挡着身后的……妖,呈现出保护的姿态。

    这倒是……不常见。

    老头缩在女子的背后,脑袋埋得低低的,只能看见一个满是银丝的头顶。

    察觉到青年的目光,许仙仙不动声色地向两面的方向移了移:“没什么好看的。”

    “咳——那个,”徐若水是什么机灵鬼,立马察觉出那一丝诡异的火药味,赶紧转移话题,目光投向那两个大耳朵,“请问你们几位是?”

    阿仰舒捏着鼻子,徐若水一凑过去她就往后转,给他留了个背影。

    徐若水不免有些尴尬,好在那两个青年不是什么难话的人。

    其中一个竟然用一口流利的中原官话指着自己,又指了指旁边那人和转过去的孩:“我们来自云南卯让,我是牙朗卯让,他是我的弟弟勾朗卯让,朗是我们父亲的名字,你称呼我们牙和勾就可以。而我们尊贵的主人,是这位伟大的圣女——阿仰舒卯让。”

    徐若水注意到他们的左耳上都坠了一只有女子手镯那样大的银圆环,不知是不是耳坠太重,把耳垂吊得很大,成了两只大耳朵。

    “你们是苗人?”徐若水没想到青羡会开口,他还以为这位对什么都漠不关心呢。

    “幸会。”牙和勾朝她微微颔首,阿仰舒转过脸来,好奇地多看了几眼。

    霸王花也是苗人啊。

    许仙仙忍不住去想,那样一个剽悍的女子,从前在苗寨里到底是什么样的。

    所以又忍不住去想象,苗饶生活到底是怎么样的。

    她发现,自己对醉花的了解实在少得可怕。

    从某种意义上来,虽然未曾败事,但谢宛和醉花却是她离开万叶山后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师父。

    那几年的时间过得太过纯粹,以至于沉迷于修符和练刀的日子里,她常常忘了自己早成了孤儿,被灭了家族。

    那些事情把她的时间填得太满,又迫使她沉浸。以至于偶尔悲恸时,她竟然会发愣地陷入一种沉默中,仿佛那刻进骨头里的丧父之痛和家族罹难,变成燃了很久很久的灰烬。

    烧的时候是痛的,一切都在眼前毁灭,人间陷入地狱。

    而当它从燃烧陷入寂灭,绚烂的火光熄灭,整个记忆都变成了灰色的冬日,把一切都冰冻。

    那是一种比仇恨更深刻的,来自内心深处的恐惧。

    被砍去所有连枝,毁掉一切过往和联系、彻底孤立无援的恐惧。

    那两柄苗刀,是醉花留给她的东西。

    许旭州醉花回了云南,但许仙仙还是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因此那老狐狸又,若她在万仙盟三年一次的落乌会上夺了青云魁首,便当她是有几分自保能力,可以告诉她醉花去了哪里。

    许仙仙答应了。

    其实硬要她和醉花有什么太深的情谊,那还真有些夸张。爹不疼娘不爱,一个十半个月都不句话,除了削人就是削竹子的剽悍霸王花,哪里懂得如何和一个孩子相处。

    可许旭州也不打算让她继续做个孩子。

    要知道,走出蜀王府,有的是人想要她的命,而那些人动手的时候,从来不会注意到她是个孩子。

    狼崽子哪怕还是个崽子,也不能失了狼性。

    在家养的妖宠们为了取悦主人而在地上打滚撒欢时,冰川上的雪狼早已经学会了猎杀和捕食。

    醉花很少和她话,比起动嘴,她更喜欢动手。

    刀给了崽子,满山的竹林就是她最好的工具。

    刀在手上一转,就切豆腐似的轻松切下一节细竹,除去竹叶后放在手上随意把玩,就像是一条鞭子,抽在手背上又红又痛。

    很简单,也很粗暴。

    不愧是许仙仙心中的“黑白双煞”,这两位冷面美人,一定要论起来,醉花的粗暴和谢宛有相似之处。

    大概不是自家的孩子所以不心疼。

    不给吃饭、挨挨打都还是事,要命的其实是自己把自己困住。

    许仙仙一直就是个倔强得不行的孩子,甚至有时固执得要命。

    修符就像她喜欢的算术一样,总会有一时解不开的难题。

    而每到这时候,她就会像是被困在一张巨大的网络中出不去,在反复纠结中陷入一遍又一遍的猜疑和迷茫。

    谁叫丫头那时候没觉悟,老爱和她斗嘴,些不好听又幼稚的话。

    谢宛是懒,却还没懒到不能惩罚一个家伙,教教她什么是尊师重道。

    看着那家伙在阵里急得像个要跳墙的猎物一样东看看西瞧瞧,她就觉得这乏味的生活突然变得有意思了很多。

    当然,在谢宛先一轮的“洗礼”下,家伙没以前那么棘手了。

    可惜这丫头从来没握过刀,醉花看她那副娇滴滴的模样哪儿看哪儿不顺眼,以至于每日“刁难”。

    那种感觉就像是把一株娇嫩的仙客来放到沙漠中生生磨成一株皮厚耐旱的仙人掌。

    自从丫头那嫩得像是能掐出水儿来的手被磨破皮长了血泡、血泡破了又生成茧,她看丫头都顺眼了许多。

    要不是王府里每日都有人送饭食过来,醉花甚至想过奴役那刚到她腰高的郡主去挑水做饭。

    谁叫她最看不惯那些娇滴滴的姑娘,个个都像是走两三步就要倒的病秧子。

    郡主可不能长成那副没用的德行,毕竟收了钱是要办事的。

    再者王爷对她有救命之恩,知恩图报这四个字在她心里的分量是很重的,但她又不愿意像其他人一样为许旭州所驱使。

    好在给了她个两年的差事,做完了,便算还完了恩情。

    醉花是尽心的。

    虽然平日不如何和那不听话的郡主话,一开口则是冷言冷语的嘲讽,饶是她也没想到,这看似娇弱的郡主在武学上竟然极有赋,再者心性坚毅,因此学起来比旁人不知道要快多少。

    两年之期一到,她本来打算教的、没想到要教的,一股脑全给教了,勉强算是倾囊相授。

    毕竟从她自己来看,自己也就是个半吊子,远不比那些名扬鼎元洲的刀道大家。

    而为何是勉强,她的确是把技巧方法都给教了,但有的事情的确需要循序渐进。即使道理上明白了,做起来也有可能是另一个样子。

    倘若那丫头老老实实地练下去,醉花预想的是,至多十年,自己便能在这灵修界听见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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