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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养尊处优

    看他目光迷离,应该有故事讲。晴初打起精神,打算洗耳恭听。

    不料树杰又丢出一句:“算了。”改变他的人已经不在了,说多了,只怕失礼人前。

    晴初:“……”她的胃口从一万里高空极速坠跌。秦树杰,你这么淘气你家里人知道吗?

    “一会儿我带你去医院。”树杰告诉晴初接下来的目的地。

    晴初立马拒绝,“不要。”她很讨厌就医,医院是她的美梦断送场,噩梦起始地。

    如果可以,她希望一辈子都不去医院,因为她一去,一辈子可能就没了。所以从小到大,若不是必要的探望亲友,她对医院避犹不及。

    “为什么?”树杰想不到她会拒绝。

    为什么?为什么他总会问到一些敏感的问题,让她为了保守秘密而扯谎?晴初犹疑许久,“因为钱一到医院就成了纸,变得很不值钱。”好生硬的借口,连她自己都不想听。

    原来是这个原因。才几个钱?她居然抠到这种程度,树杰摇摇头,“没关系,不管怎样,花我的,不用愁。”

    好动人的话……晴初一时感动,忘了继续推辞。

    然而事情并没有她想得那么美好。

    “据我所知,你的收入不算太低,至少开得起车,供得起房。”树杰给她一句陈述句,而不是疑问句。好不容易和谐起来的气氛再次僵化。

    然后呢?他话中有话,说她抠吗?晴初瘪了瘪嘴,他并不需要她作答,而她亦没有接话。

    两人又走了几步,晴初打破僵局,“我不去医院。”也许这样的她很倔强,但她就是不想。“我现在感觉很好。脚上的小伤应该睡一觉就好了。”也许是心理原因,她觉得自己一扫疲乏,已然耳聪目明。除了脚裸,可算通体舒畅。

    她感觉很好?树杰看了她一眼,经过长途跋涉,她额前的碎发落下些许,双颊却饱满红润。她朝气蓬勃的模样不像狼狈归来,倒像蓄势待发。反之,他感觉身心疲惫。

    他不再强求,“好吧。”他现在不想再和她多费口舌,做些无谓的纠缠。

    晴初的身体如释重负,心里亦想放空一会儿。“我有一个秘密,想听吗?” 说来他们也算小半对生死之交,而且树杰屡次触及她心灵最深处的区域,也许,她可以将故事讲给他听。如果他和别人一样嘲笑她,那她就说……这只是个暖场玩笑。

    此刻的树杰有些意识朦胧,“不想。”其实听听也无妨,只是,他现在没心思分享她的秘密,也不想和她有过多的交集。

    晴初很是失落地应了一声:“哦。”她不喜欢这种憋屈的感觉。

    两个略显狼狈的人回到酒店,晴初见他面色不佳,棱角分明的脸上隐隐透着苍白。“秦总,你早点回去休息吧,不用送我了。”

    树杰也不客气,“嗯,你也早点休息。”

    电梯门一开,晴初边走边挥手,“Byebye.”

    “Byebye.”树杰亦向她告别,只是他的嘴角勾得有些沉重。他平时常锻炼身体,从没出现过这种头晕脑胀的昏沉感觉,也许是水土不服吧。

    谁说友情可以累积?他的道别连一点不舍都没有,也许两人五行相克吧。晴初挑挑眉,自我解嘲。

    回到自己高大上的房间,晴初的心情焕然一新。她迫不及待地为自己洗了个热水澡,泽飘飘欲仙,只想埋在洁白的云朵里。

    晴初刚钻进被窝,一位女服务员便为她送来冷敷用的冰袋。

    与其说酒店的服务人性化,不如说树杰太贴心。冷冷的冰袋体现了他的暖男本质。

    晴初将冰袋敷在脚裸上,撕裂的毛细血管开始收缩,止疼的效果立竿见影。

    第二天,晴初起得晚,服务员亦来得晚。服务员又送来冰袋,只是她还没感谢他。

    今日的树杰亦晚起。还好,昨晚的头疼有所缓解。今年的全面体检时间快到了,看来这次回国,他得好好检查检查。

    晴初的脚伤快到血肿吸收和组织修复期,可以准备擦药了。

    晴初打开房门,树杰的话匣子大开:“这是活血化瘀的药,可以加快淤血的吸收。 等淤血吸收完毕,脚裸的肿痛自然就会消失。下午开始擦,每天三次,每次擦到皮肤发热。”

    交代得这么清楚,是打算去投胎吗?晴初并没有立即接药,她抬脚往墙边挪了半步,“秦总,进来坐会儿?”

    树杰稍作犹豫,“好吧。”

    酒店的餐车紧随其后。牛油果酱吐司、可颂、丹麦卷、番茄、炒蛋、香肠、麦片、焗豆……还有一杯浓浓的早餐茶。

    晴初在心里尴尬地笑着,要不要这么周到?秦总,我的脚只是崴了,不是断了……

    树杰今天穿的黑色休闲服,是上次她在街上遇到他时穿的那套。只是今日,她对相同着装的他大为改观。晴初看着身旁酷酷的暖男,难道他还要看着她用早餐?

    树杰似乎看穿了她的心思,“想什么呢?快吃吧。”说完便起身走向观景阳台。他轻轻一拉,半遮的窗帘便完全退居一侧,原本就宽敞的房间更显亮堂。

    树杰背对身后充足的光线,“吃得习惯吗?”

    晴初由衷答道:“习惯。”实在是太习惯了。真希望这种待遇能变成她的生活习惯。

    如果他能站得离她远点就更完美了。

    晴初咽下口中的面包, “秦总,我本来打算出去遛一圈,顺便解决早饭。”既然你提前送来,那就更好了。

    “你行走不便,还是算了吧。”他还记得某人昨天慢腾腾地挪着步子,还龇牙咧嘴的模样。

    晴初摇了摇头,“那可不行。明天就要回国了,我还没买特产呢。”

    “我帮你带,还有其它事吗?”树杰云淡风轻地说。

    晴初再次摇摇头,“没有了。”只是,冷若冰霜的秦树杰现在的所作所为,好像和她关系很铁……

    树杰正欲离开,晴初又想起什么,“哦,对了!”

    “还有什么事吗?”树杰转身,微微蹙眉。

    晴初想起自己已经对他说了只丢相机和零钱的事,

    “等你买了东西,我把这两天的费用一并付给你。”

    “不用了。”树杰转身便走,没有给她商量的余地。

    不到两个小时,树杰再次出现。而且他带回的商品比晴初预期的还要上档次。

    克拉达戒指、威士忌、百利甜酒、凯特尔民族饰品、用丝带手工包装盒装的手工巧克力……

    晴初一边查看物品,一边说:“秦总,这些要花不少钱吧……”

    “既然要买,就买好的。”树杰有些无奈,他到了商场才发现,原来爱尔兰的所谓特产有这么多。他以价位为主要参考对象,快速地在眼花缭乱的商品中挑走看起来不错的。这应该算不走心。

    他的服务如此到位,晴初觉得不好意思。“秦总,那个……”

    “嗯?”坐在米黄色椅子上休息的树杰应道。

    晴初伸手将脸颊边的头发拨到耳后,“转账还是付现?”

    “都说了不用给,”树杰顿了顿,又说:“我丢了你的手机,就当补偿你。”

    晴初应了一声:“哦。”她的手机价值翻了多少倍?

    树杰想了想,又开口:“而且, 我怕你明天不方便,所以买得还算少。 ”

    晴初有些不解,他们不是一起回国吗?难道他要抛弃绅士风度,让她自己拉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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