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侯一灿第一次觉得刘太医的玉肌霜卖得超便宜,尤其在关宥慈帮他上药的时候,她那软软的指头在他的伤口上轻轻划过,半点都不痛,唉……原来小丫头最适合的职业是南丁格尔。
那时候他突然希望时光暂留,永远停在那一秒。
只要时不时的想起,他就会忍不住偷乐,想要往丫头身边蹭。
这会儿,他比雪球更像雪球。
“你在干什么?”侯一钧双手环胸站在门边,看着小偷灿光明正大地在翻他的战利品。
“找好东西啊!”侯一灿回答得理直气壮。
往外丢出两块上好皮子,他在箱子底部找到一把匕首,轻薄小巧,柄上镶着一排闪闪发亮的宝石,款式很时尚。
“就它喽!”他拿着匕首在大哥眼前晃两下,“我要了。”
“你不问问主人的意思,说要就要,你改行当土匪啦?”
“喂,从四品将军升到正三品,我有没有跟你争功劳?这点小东西你居然跟我计较?”
几句话,便把侯大将军打进地狱。
侯一钧二话不说,走进屋里,从箱子里翻出另一柄匕首给他。“这是一对的,都给你!”
“有来历吗?”侯一灿把匕首拔出来比划两下。
“北夷的镇国之宝,喝过不少血,一直收藏在王廷里。”
“能不能镇邪祟?”
侯一钧眉一挑,“天底下还有比你更邪祟的脏东西?”
侯一灿嘻嘻两声,在实质上占了便宜,口头上让几分不打紧,他是商人咩,很清楚天底下没有白吃的早中晚餐。
他眉开眼笑地将两把匕首塞进怀里,顺手从袖口抽出一张地契塞到大哥手中。“别说我小气,我在这座庄子里埋了一万两黄金。”
“你、你、你……”又是一万两?所以岳锋说皇上的国库恐怕没有主子爷的大,不是开玩笑?
“东西收好,闭嘴,别让人知道。”
侯一灿满足地叹口气,他肯定是属松鼠的,喜欢到处挖地藏果实。
没办法,上头那只黄鼠狼老板虽让他四处去敛财,却成天觊觎他的财产,哪里水涝旱灾,非得逼他出点血,真把他的家库通国库了?所以啊,有好东西还是放在侯大将军名下比较安全,因为黄鼠狼会刨他的地,可不会去刨大将军的。
这是第几座藏宝庄了?侯一钧越拿越头痛,直觉想把地契塞回弟弟怀里。
侯一灿笑眼眯眯地望着大哥,其实他有个小秘密,不确定是直觉还是错觉,他老觉得大哥是前辈子的贺钧棠。
上辈子贺钧棠是他最要好的朋友,贺钧棠对他有严重的罪恶感,老认为他会和小霸王打架、染上艾滋病,是为了替他打抱不平。
自从得知他染病,贺钧棠就一路陪伴,把他从低潮中拉出来。
贺钧棠开化妆品公司,日以继夜工作,赚的辛苦钱却拿来让他坐享其成,让他当个名不符实的总经理,在平均薪资2、30K的时代里,他坐领高薪,还能到世界各地去旅行。
贺钧棠对他的好,好到让他惭愧。
总之,贺钧棠是他最信任、最要好的朋友,所以前世他才会把亮亮托付给他。
既然前辈子是贺钧棠养他,这辈子就换他来养侯一钧。
“你什么时候进宫?皇上想见你。”
又不能表彰,见面有啥屁用?侯一灿翻了个白眼,回答“我不是受重伤吗?”
“受重伤的人能够成天往外跑?”要装病也装得像一点,成天蹦跶,当皇上是个傻的啊?
侯一灿叹道:“好啦好啦,明儿个找时间去见见,知不知道皇上找我干么?”
“许是要问堂姊的事。”
唉,这两位还真看对眼了,他不反对当国舅爷,可皇上那个后宫实在太令人发指,“好事”多到罄竹难书,把堂姊往宫里送,不就等于把鸡腿晾在雪球眼前吗?“不能再拖拖吗?”
“皇上需要皇子。”侯一钧直指重点。
“就算堂姊真的怀上龙胎,皇上有把握保得住?”侯一灿反问,他可不相信镇国公的威力够大,能镇得住宫里那两位。
“你有办法吗?”兵行诡道,偶一为之,可他家的弟弟从不走正道,他喜欢东弯西拐绕小巷,可绕着绕着,每回都让他第一个找到目标。
侯一灿垂下眼睫,片刻,抬起眼,笑得让人冷汗直流。“外室。”
堂堂镇国公府的嫡小姐当人外室?这象话吗?“不成,祖父绝不会同意的。”
“那就让皇上熬着呗,是他缺儿子,堂姊又不缺。”在这个小三名正言顺的时代,养在家里和外头有什么差?
这话就只有弟弟敢说n一钧没好气地道:“你就不怕把皇上逼急了,直接下令,让祖父把堂姊往宫里送?”
桃花眼转两圈,桃花眉勾三下,侯一灿拍拍大哥的背说:“放心,交给我。”
“你好好处理,别让皇上跳脚。”
“嗯嗯,安啦!”
“阿灿。”侯一钧欲言又止。
“怎样?”
“别和二皇子走得太近,父亲手握兵权,我又在军中,若是被认为选边站了,很危险。”最近谣言四起,他担心皇上多想。
“放心,这件事皇上知道。”意思是,此事是老板点的头。
哥是个武将,但是心思细腻,做事有计划,追求完美的程度让人惊讶,这几个特色和贺钧棠简直
一模一样,如果他们真的是同一个人,那么前世亮亮归他,这辈子公平起见,亮亮是不是该归自己了?
这是个傻念头,却常在脑中一闪而过。
视线一转,侯一灿发现……“哥,你的玉佩呢?”
他们的生肖是老鼠,他命人刻了两块玉佩,米奇和米妮,一人配戴一块,他的那块送给关宥慈了。
闻言,侯一钧严肃的剑眉微弯,淡淡地道:“送人了。”
若仔细看,会发现他的耳垂微微泛红。
侯一灿不满。“喂,那是我给你的,你怎么可以送人?”
“你自己那块不也送人了?”
侯一灿撇撇嘴,“以后不送东西给你了。”
“最好。”侯一钧扬扬手中的地契。“最好连庄子都别送。”
有人收礼收得这么嚣张的吗?侯一灿瞪他一眼,转身快步离去。
望着弟弟的背影,想起那只不知为何叫米妮的老鼠,他放纵笑容外泄。
那块玉佩他送人了,送给一个把生活过得很粗糙的姑娘,她不温柔、不贤慧,却真诚率直,能够带给人温暖。
吁一口气,他真希望能够尽快回北疆,他想她了……
第七章不同的阅历(1)
骑白马,没有过城墙,城墙上面也没有三十六把刀,但侯一灿脸上是满满的春风得意。
对啊,因为他刚刚义正辞严地成功说服皇上搞外遇——
侯家不需要一个后宫妃子来增光,我们要侯家女儿安安稳稳地活着,若非堂姊需要皇上的爱情才会快乐,我才不想要一个万人景仰的堂姊夫。
这话让皇帝感动不已,侯家和别的世家不一样,不要权、不要利,功劳全是自己在战场上一刀一枪挣来的,而侯家女儿不要名分,只要爱……
高高在上的皇帝不缺金、不缺银,独独缺少感情,他没有父亲,只有父皇;没有兄弟,只有竞争敌手;没有妻子,只有贵妃皇后,那颗枯萎的心灵,需要感情来浇灌呀。
于是,皇帝将养外室的重大任务交到他手上,还送了他十家铺子,就在他刚走过的那条路上,那是京城最贵、最繁华也最多人抢的地段,等同于台北市的信义区。
说说,他怎能不得意?天啊!他应该改名叫做聚宝盆。
那年他买下第一间铺子同文斋,然后慢慢地扩展,到后来食衣住行什么店都开。
上辈子得到艾滋病,对于事业,他的态度很随便,但这辈子,他身强体健,却不想上战场,攒银子成了他的重大成就。
在同文斋下马,缰绳一丢,侯一灿快步走进铺子里。
关宥慈正在和杨掌柜说话,他半声招呼不打,拉着她直接往后面跑,雪球见状便也跟着跑。
杨掌柜考虑了一下下,还是不确定自己该不该跟着跑。
但跑不跑不重要,重要的是,内定媳妇已经被主子爷订走,唉……时势比人强,看来他只能放弃了。